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

小贼传记

十三岁时,小学毕业,和同乡的孩子一样,就得开始离乡背井在外求学。有孤苦伶仃的感觉,也有飞出鸟笼脱离魔掌不必被家中的老控制的快乐逍遥。

常常是如此:家中的坏孩子在外头是乖乖静静的。也许这样,学校里头常常有老师们很爱叫我帮忙做事,帮忙拿从教员室来去送东西等小事,还是替负责买或借课本的老师整理记录,图书馆的事务,都有我的份。

而我总是乖乖的,老师们的要求或吩咐从不拒绝,甚至牺牲跟同学在放学后的精彩活动,一个人在学校里闷着头苦干。我觉得啦!那时的我已经很有责任感,也许是从小跟妈妈在杂货店帮手的关系,如果不小心做错还是做不好,妈妈会送我三字经,要不然就她身边有什么就顺手拿来当武器攻击我。

妈妈交代,老师的话要听,要服从,所以我的工作成绩和读书成绩一样,还可以令老师满意。到事情做完后,老师还给我点小钱或是礼物,虽然我从未要求过,当时我非常受宠若惊。这点没跟妈妈说过,若让她知道,她会骂:

臭查某,nung kia ni nang 帮先生是应该的,le mana esai拿先生的镭??!

(以上是潮州话,很浅白,不懂的可以当没看到)

甚至到后来,有位老师常会叫我星期天到她家打扫,抹玻璃窗洗厕所洗车拖地,小小的我做的非常吃力,非常幸苦,但我都不敢说不。末了,老师给多少就多少,从不计较,有时给少了,还会很不好意思的说:老师今天没钱,给少点。

也许是这样,我觉得只要勤劳,就可以找到钱。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钱,问题是要不要,所以当升上初中四时,家里面对非常大的经济压力,我已经非常清楚,要再继续念书就要自己想办法,不能再靠家里了。那时跟我到处流浪被人欺负的妹妹还小,才十三四岁,我将每个月家里给的费用都让她用,开始找工作。

老天爷保佑,祖宗有灵,对我真是恩宠有加,我找到一份家庭老师的工作!每个月一百二十大元,老话一句:那时候的钱是很大,养我自己绰绰有余。一个星期教学五天,一天两个小时,四个孩子,放学就过去,老板娘还让我吃个午餐,对当时离家在外求学的我,非常非常的不得了,住的吃的都不用跟家里拿。

就是时间都没了,日子非常紧凑繁忙,除了读书工作,什么娱乐都没有。

因为常缺钱用,所以几乎不放过任何找钱的机会。当时跟一帮工作的女人同住,她们见到我那么勤劳,都常常会介绍我一些找外快的机会。回想当时,我这个倒霉的家伙还挺多贵人呢。

因为出来混的早,我也学会了一点小狡猾。某个学期假期,到零食批发商包装食品,有时糖果,有时饼干,有时酸酸甜甜的酸梅酸甘,或是其他腌制的咚咚锵,香香的,贪吃的我,受不住引诱,就开始打坏主意。

这类工作薪水很少,少到只有我这么无聊又多时间又发钱寒的人才肯屈就,所以工作时间都是我小鬼一只,在包装房里面对四面墙壁拼命包,拼命包,包越多钱越多。那时我就会穿件裙子,裙子里头是条短裤,短裤前后都有大大的袋子。然后!嘿嘿!放工时将零食塞满了裤袋,说的坦白一点,就是偷啦!

偷回去吃,也借花献佛,请同屋的女人吃。

后来几天,放工结算薪水时,老板娘看着我,先往我的头看到脚,再从脚瞄上我的头顶。我很心虚,到底没有做贼的素质,从此不敢了,结束了短暂当贼的日子。

没有评论: